技術演進速度超越監管能力
Technology Outpacing Regulatory Capacity
啟動
風險描述
當組織投入資源開發新型態 AI 應用,上線時該領域尚無明確規範時;系統因營運一段時間後主管機關發布指引,要求追溯適用新標準,組織既有架構無法滿足新要求,須大幅改造或停止部分功能,前期投資難以回收,除引發相關利害關係人權益損害外,亦將造成企業合規與營運商譽代價。
框架對照
EU AI ActArt.112
ISO/IEC 42001§10、Annex A.2.4
NIST AI RMFGOVERN 1.1
ISO/IEC 5338啟動
MIT AI Risk RepositoryDomain 6
具體風險處置與實施指引
新型態應用立項時即參照既有高風險系統標準預作設計,涵蓋文件化、可追溯性與人為監督,降低日後追溯適用的改造衝擊; 以工具化方式持續映射法規要求與系統控制的對應關係,縮短新指引發布後完成差距分析所需時間